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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1月08日 星期五

朗读

托运一件包裹,司机两边收款?


乘务员和司机没衔接好,出错了!

 

    本报讯(见习记者 姜景芳)1月5日上午,市区陈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82225333反映:“我丈夫通过汽车南站的客车从武义托运一个机器零件到金华,结果被司机收了两次托运费。虽然钱不多,但让人越想越生气。”

    据陈女士介绍,他丈夫是一名机修工,经常需要从武义购买机器零配件。1月3日晚,他让武义的朋友购买了一个机器零件。4日上午,朋友打电话告诉他,零件已委托武义至金华的客车司机带往金华,10元托运费已付。

    之后,陈女士在丈夫的要求下,于当天中午11时40分赶到汽车南站,向行李房工作人员领取装着零件的包裹。没想到,工作人员找到包裹后,要求陈女士先支付10元托运费再拿走。觉得奇怪的陈女士通过丈夫向武义朋友再次作了核实,朋友确认“10元托运费已付”。对此,行李房工作人员态度强硬:“司机告诉我这个包裹未付托运费,所以我必须收到钱才能把东西给你。”为了拿到零件,陈女士最终只能掏钱。

    事后,陈女士越想越生气,拖着笨重的零件包裹找到汽车南站服务台,要求投诉客车司机多收托运费。可是,服务台工作人员表示,她不清楚此类事情“应该由哪个部门受理投诉”,建议陈女士先找车站值班室。对此,陈女士觉得很无奈:“那个零件很重,我实在没有力气为了10元钱拖着它四处投诉。虽然心里很生气,可也只能自认倒霉。”

    1月5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帮陈女士丈夫购买和托运该零件的武义人何先生。何先生证实,1月4日上午,他确实为朋友托运过一个机器零件。他说:“托运之前,我已经支付了10元托运费。当时,司机给我开过一张票。”而之前记者采访陈女士时,陈女士也出示了她付托运费时拿到的票据,票号是:A341066。

    随后,记者向武义汽车站工作人员董先生反映了陈女士的遭遇。董先生表示,会立即找到当事驾驶员进行核实,然后再作处理。昨天上午,董先生给记者来电说:“我已经了解了事情经过,并非驾驶员故意两边收钱,而是当时托运人通过行李房托运,之后和乘务员未衔接好,以致驾驶员以为该包裹未付托运费。现在,我已经联系托运人,让他凭发票来退回多付的10元托运费。”

    昨天下午,记者从陈女士处获悉,她丈夫的朋友何先生已经从武义汽车站退回了10元托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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