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青少年筑起安全屏障
——婺城法院全面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纪实
3月9日,婺城区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内,审判长“啪”的一声敲响法槌,一起盗窃犯罪案件依法开庭审理。与以往的庭审现场不同的是,这次坐在旁听席上的都是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据悉,这是该院为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不断延伸审判工作而开展的一系列青少年维权活动之一。
据了解,去年,在婺城法院刑庭受理的各类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有47起,占刑事案件总数5.4%,达84人次;2010年至今,在受理的各类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已有12起,占总数的6.9%,达18人次。面对青少年犯罪逐年上升的趋势,婺城法院刑庭少年审判法庭的法官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注重“事前预防、事后挽救”工作,把“教育、感化、挽救”每一位青少年作为自己的一份责任和使命。
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该院着力维护人文和谐司法,把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保护、依法惩罚、矫治预防寓于整个审判过程。为营造宽松的审判环境,该院在少年法庭上安装了庭审监控系统,实行圆桌审判,选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失足少年思想工作的法官担任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在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学校选聘人民陪审员,与审判人员面对面,像聊家常一样做未成年被告人的思想转化工作;在审理过程中,法官格外注重挖掘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征、特长、成长经历、在校表现、父母就业、家庭成员情况、社会交往、家庭教育等情况,根据调查结果,在法律范围内,尽最大可能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管制、缓刑和単处罚金,再依靠家庭、学校等方面的力量进行监督改造;审判后采取签订帮教协议、落实帮教教育人员、回访考察等帮教措施,实现对青少年罪犯教育、挽救的目标。
在认真审理青少年案件的同时,该院还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建立院校结对,为青少年学生上法制课,邀请学生旁听庭审,对未成年犯实施回访帮教等方式,不断提高青少年维权意识和法制意识,受帮教未成年人无一重新犯罪,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起了一道安全屏障。
(记者 胡文英 通讯员 吴挺笑 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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