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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婺城管理部财务报告及制度实施情况公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现将2009年度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及制度实施情况公布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



二、公积金建制、归集情况
截止2009年12月底金华市婺城区应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数13793人,实际参加人数10438(含封存人数),累计归集住房分积金40236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情况
1.2009年12月底止累计12956人支取住房公积金17024万元。
其中:职工离退休1844人,支取2823万元;调离本区5545人,支取3394万元;在职期间死亡、满5年536人,支取398万元;购建房、大修、偿还购建房贷款5031人,支取10409万元。
2.到2009年末,累计支取一次性住房补贴1083人,金额2767万元。
3.2009年12月底止使用住房公积金为2338户职工家庭提供住房贷款34254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收益情况
住房公积金净收益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按以下顺序分配: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2009年底止贷款风险准备金1370万元,城市廉租建设补充资金34.82万元。
五、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
1.婺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资金会计核算办法》、《住房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分帐管理,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转移、封存、使用制度;对帐结息制度;住房公积金年度公告制度。开通了电话查询系统,各缴存户通过电话免费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贷款情况。全年资金规范运作,实现了资金保值、增值。
2.逐步完善和规范贷款办法,简化贷款程序和提高贷款额度,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发展迅速,在加快发展个人贷款业务的同时,注重贷后管理,加大逾期贷款的催收力度。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婺城管理部
2010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