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对减少和化解越级信访的几点思考
□ 沈剑锋
越级信访,就是指信访者越过管理权限应受理的机关,直接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的信访活动。它是信访举报工作中常见的一种客观现象。从我区的情况看,近年来信访总量居高不下,越级信访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个别信访人为引起轰动效应,还肆意制造了恶性事件,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婺城的形象。因此,认真分析越级信访的成因,深刻认识其危害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和预防越级上访,是当前信访举报工作需要探索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越级信访的主要原因
(一)信访人自身的原因
从信访人心理状态来看,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不信任心理。主要是对本级组织不信任,认为本级组织人际关系网比较复杂,官官相护,反映问题只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于是直接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这类信访往往将一些事实扩大化),希望能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派员或由上级领导亲自过问,进行全面调查。二是责任心理。有的举报人有很强的责任心,对身边的腐败现象深恶痛绝,但又担心被打击报复和影响自身发展,于是选择越过本级组织向上级组织反映,希望上级机关来制衡权力,打击腐败。三是迫切心理。某些举报人不清楚信访案件办理的程序和办理期限,信访件转到有关部门后,一旦时间稍长,就主观认为是本级组织拖着不办或者查办不力,就不断地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催促。四是不正当竞争心理。一些人在组织换届、人事调整等关键时刻,为达到个人目的,把信访作为一种手段,故意捏造事件,不断地编造一些“事实”向上级反映,企图给被举报人造成一定影响,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五是整人心理。举报人可能因某件事的处理涉及个人利益而与领导发生过冲突,心怀不满就公报私仇、伺机报复,于是就执意寻找某些领导的缺点及毛病,借题发挥、无限扩大,甚至无中生有,恶意捏造事实,抱着告不倒也要搞臭搞烂的想法,不断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写信施加压力。
(二)信访机关自身的原因
一是少数信访工作人员对初信初访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没有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信息反馈跟不上;二是基层信访机构由于受编制等因素的影响,人员配备不齐,兼职较多,导致调查不及时、不全面、不彻底,信访问题没有及时得到调查处理或澄清,使反映人误以为问题没有受到重视,便反复给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信访部门写信、上访;三是信访问题处理结果回访、反馈不到位。特别是在匿名举报调查结果的反馈环节上,对是否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调查结果,如何反馈,缺乏一套可操作的程序,使举报人对其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难以知晓。四是在信访处理工作中,信访受理机关对反映的某些问题如生活作风,行贿受贿等,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一时无法查清,但举报人坚持认定问题存在,不断向上级反映。
(三)信访制度自身的原因。
一是现行的信访考核体系在某种程度上鼓励了越级信访。近些年来,上级党委政府把越级信访量作为对下级党委政府考核的内容。在考核中有简单化倾向,主要考核越级信访的数量和群众信访的激烈程度。上级对信访人的诉求是否合理合法一般不作甄别,为那些恶意胁迫基层的信访人留下了投机空间。使得信访成为部分群众要挟基层干部的手段,基层干部不得不满足部分群众的无理或过分要求,以换取他们息访的承诺,承诺人往往得寸进尺,其他本不准备上访的人也竞相效法走上上访道路,陷入恶性循环。二是司法机关对恶意信访和非法信访的处理失之于软,特别是对一些无视法律规定,肆意破坏正常信访秩序,寻衅滋事,缠访闹访人员的打击不够坚决有力,震慑力度不够。
此外,由于交通便利,现代化办公和信息传递手段方便快捷,也是造成信访人一信多投,一事多访,重复多部门信访等越级信访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越级信访的危害
1、越级信访干扰了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尽管在越级信访中不少信访者事出有因,提出的解决办法也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客观上越级信访干扰了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首先它打乱了上级信访部门所固有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节奏。其次它增加了信访问题的处理环节,加大了信访部门的工作量,降低了信访问题的处理效率。
2、越级信访干扰了上级领导机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也给信访人本身带来诸多不便。大量的越级信访件、特别是越级信访人员汇集于上级领导机关,必然会分散有关领导干部的一部分精力,影响他们的工作,有些群众到上级机关上访,花费巨大而且影响了自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最终给本身带来了不应有的经济、精神和生活方面新的困难和损失。从社会的角度看,这些困难与损失又容易酿成新的社会问题。
3、越级信访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形象,而且影响社会稳定。越级信访,特别是集体赴京上访,往往会带来相当严重的负面影响。在当前某些国家经常借口“人权”等问题干涉我国内政的国际背景下,越级信访很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大肆渲染,损害我们党和政府的形象。越级信访,特别是集体越级上访,会孕生出许多不安全因素,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减少和化解越级信访的对策
有效解决群众越级信访问题,是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环节。我们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探索从源头减少和化解群众越级信访的治本之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夯实基础,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解决越级信访必须从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做起,因为信访问题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可以解决处理的重点也在基层。首先要从讲政治、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越级信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重视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各部门配合支持的工作局面,完善基层信访网络,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层层有人抓信访;其次要将预防关口前移,做到小事不出乡镇、村(组),大事不出部门和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信访干部队伍素质。提高思想认识,解决不会干、不愿干、不敢干的问题。
2、构建信访责任体系,上下互动,定期排查,增强信访工作的预测性和主动性。一是要构建信访责任网络。将信访问题纳入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同时要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将检查结果纳入对责任领导的年终考评范围,对因信访工作不重视、信访隐患不排查、信访苗头不警觉、信访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集体访、越级访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问题,要根据《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二是要构建信访信息网络。建立以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为主要载体的信访信息网络,实行上级定期下访排查和基层信息及时上报制度,不断增强信访工作的预测性和主动性,从而有利于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加大查办力度,提高效率和质量。信访工作要取信于民,就必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认真查处,这是解决越级信访的关键。一是对重要信访线索要及时研究、批办和查处。对个别特殊的信访案件和易发集体的信访问题,主管部门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协查,尽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落实“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增强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对个别基层反映突出的问题,可“一杆子”插到底,与基层一起调查处理;三是加大查办力度,转变“暗箱操作”。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反映突出的问题,既要认真查实,公开公正处理,又要与群众见面,接受群众监督。对在信访工作中,互相推诿,顶着不办,敷衍塞责,久拖不决的单位和个人,要按信访责任制进行追究;对调查不实的信访问题,既要澄清是非,又要对诬告者给予法律、法纪的处理。信访问题,只要查实,不管是谁,都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尺度进行处理,才能顺民心、体民意。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减少越级信访。
4、加强法制教育,加大依法处置违法上访的工作力度。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就不能任由非正常上访问题滋生蔓延。要按照建设“法治社会”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信访条例》,推动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必须坚持一手抓解决信访人的实际问题,一手抓加强法制教育、依法信访,既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又不一味迁就、退让。对组织策划大规模集体上访,严重干扰机关办公秩序或社会治安秩序的骨干人员,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法制教育;对多次赴京非正常无理上访的、组织非正常上访的信访“蛇头”、甚至在京闹事“告洋状”的,要加强警告训诫;对违法的,要做好证据固定工作,进行依法处理,并通过以案说法,达到“处理个别,教育大多数”的目的,建立起“依法、逐级、理性、有序”的信访新秩序。
(作者系婺城区纪委常委、信访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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