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5月14日 星期五
朗读

党没有自身利益应成为全党共识
长期以来,我们对于“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一切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等说法,已经理直气壮地讲惯了,习以为常地听熟了,以至还发生过,党的干部质问记者,“是为党说话还是为老百姓说话”之类的多起极端事例。《学习时报》4月12日刊登方工的文章认为,所谓党有利益说,在当前的社会和政治背景下,不具备政治上的合理性,也不符合社会实际情况,而且会形成误导,不利于党员正确理解“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亟需正本清源。
党有利益说,在政治意义上难以成立。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之本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政为民是党一以贯之的根本宗旨。除了人民的福祉之外,党没有其他可追求的自身好处。
在我国社会变革的现实中,党有利益说不符合社会实际。事实是,党既没有追求团体利益、成为利益集团的目的,党也不允许党内有人借着执政地位建立利益共同体,形成特殊利益集团,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和扩张利益的行为为党的纪律所禁止;党的成员都是实现党的宗旨为人民服务的一分子,他们没有特权通过党组织来追求个人利益,他们合法合理的个人利益只能是作为社会成员,通过社会的发展而实现。
文章说,革命领袖在历史上确曾肯定过党的利益问题。对此应该历史地客观地看待,做出全面准确的认识,不应绝对化地机械理解。而国家建设时期时移势易,过去曾经有必要的强调党的利益的客观需要已不存在。对党的利益问题的认识,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根据变化的客观现实做出观念上的调整。除了(为人民服务之外,党没有其他目的和特殊利益,这应该成为我们全党的共识。
——资料来源:2010年4月16日《报刊文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