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5月31日 ;星期一
朗读

生命不息 看书不止
·落影下石·
无聊地拿言情小说打发时间在大学表现最明显。
严格的说来,我们宿舍看言情最早的是我,小学升初中的时候,就已经被琼瑶“毒害”了。有的人看言情会沉浸在那种幻想的风花雪月里,有的人越看越现实,对那种想象的纠结嗤之以鼻,我刚好是后一种人。言情小说就成了绝佳的反面教材,那些柔柔弱弱的女主个性最受不了,一不小心就强悍成女二号了。
我们宿舍出奇的一致。大一的时候,四个人人手一只MP4,公共课的时候一排趴下,在桌子底下看电子书。那是一种很独特的寝室文化。看了之后我们必定会交流哪个男主好,哪个女主很讨厌,哪个男二很深情,哪个女二很狠毒,再加上零零碎碎的让人感动的细节。N多个夜晚就在这样的卧谈中入睡。往往我先厥过去了,参与的只是讨论的片段,经常被她们讨伐。
四个人的品味也很不一样。基本上辛夷坞,匪我思存,顾漫是叫好声一片的作家。惊奇的发现原来匪我思存的书,我在高二的时候已经看过了,像《裂锦》之类的,还买过纸书。唉,那个天真的年代。那时候时兴加入书友会,贝塔斯曼,99,卓越之类的,我们班级团购狂买。一本新书买来总难逃全班传阅的命运,等到兜兜转转回到主人手上,已经是破海带一片了。我记得同学买过一本很搞笑的《我的爱俘虏了英国王子》,笑死了,这这这,这作者估计是相当哈英国威廉的。
大二的时候晚上我们四个都在被窝里摁啊摁啊摁的,往往就是第二天凌晨了。透过亮光就可以判断人睡没睡。那真是看书的好时光。我记得流潋紫的《后宫——甄嬛传》,摁了十几个小时,总算看完。我的清华小紫光,能够连续工作十个小时,看的没电了,直接插上充电接着看。顾漫的《何以笙箫默》,我用偶家紫光看了六七遍,真是疯了。
大三的时候,大家的电子书事业基本就完结了。一是公共课没了,二是,MP4们经不起这样的生活都罢工了。大年的直接沦为优盘,歌也不能听,小说也不能看了,那个彪悍女借了个打火机居然想拆了外壳自己拿火接电线,汗。芝芝的是一个悲剧。插在大麦的电脑上充电突然就脑子搭牢了,不能用了,没有一点前兆。大麦的完全在预料之中,因为她的屏幕是我们几个人里最小的,但是她躲在被窝里看的小说是我们的几倍。能不罢工吗。
战战兢兢的,我的紫光幸存了。我再也不敢拿它看小说了。它是大爷。我们曾经卧谈,毕业了以后还会不会再看小说。应该是不会的了。
现在我就已经嫌弃很多小说写得不够好了。
当我们毫无经验的时候,觉得生活就是它描述的生活,自己经历多了,才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儿。我发现写网络言情的都是70后的姐姐们居多。因为很多小说都有点自传体性质的,非典的时候他们大学快毕业或在读,掐指一算,非典的时候我正在初三教室坐着。那她们估计也就三十上下。
我们也曾变态地推测过她们为啥要写小说,一些是缅怀初恋,一些是哀叹现实勾心斗角,还有一些是幻想白马王子从天而降,那么反观现实,她们可能嫁不出去了,成了精英剩女,试问要是谁敢而立了拖家带口的还用几万十几万的字缅怀初恋,除非嫁的就是初恋。在小说的职场里风生水起的,现实里可能很不如意,或者他希望自己能成为小说里的那个样子,哪个白骨精有这个闲工夫花这么多时间窝家里码字?在小说里越风光,在生活里越落魄。女主越漂亮的,作者可能越平凡。呵呵,总结下来,还是我们自己太无聊。
还没毕业,言情大业就歇了,她们仨还在孜孜不倦的坚持。以后应该再也不会看了。还是做点正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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