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7月16日 星期五
朗读

夫妻各自买房,能算第一套吗? 中行:二套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
昨天,婺城区的陈先生给《今日婺城》新闻热线82225333打来电话咨询:“我妻子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子,面积不大。现在,我们一家五口居住在该房内,感觉比较拥挤。我希望以我的名义再购买一套面积大一些的房子。请问,这种情况能否享受第一套房的贷款政策?”
陈先生介绍,他和妻子结婚前,岳父母拿出首付款在市区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的商品房,该房子的产权证做在他妻子名下。之后,他和妻子结婚,共同偿还房子的贷款。去年初,陈先生的儿子出生了,他的岳父母为了照顾外孙,从外地搬来和小两口共同居住。陈先生说,他们现在住的房子只有两居室,5口人居住起来很拥挤。偶尔他想让乡下的父母来家里住几天,总因无空闲房间作罢。另外,由于陈先生的妻子是独生子女,其岳父母已经决定和他们共同生活、养老。这种情况下,陈先生迫切需要购买一套三居室的房子,因此提出咨询:“如果我现在以个人名义购买商品房,能否作为第一套房子进行贷款?如果必须按二套房进行贷款,目前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如何规定?”
相关答复
这种情况属“二套房”
记者通过中国银行客服热线95566进行了咨询。热线工作人员对此答复,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贷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由于陈先生妻子名下已有一套住房,因此,目前无论以陈先生或其未成年子女的名义购买房子,都属于“二套房”的情况。
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根据现在的规定,在中国银行申请二套房贷款,其首付不得低于房款的4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
(记者 姜景芳 实习生 戴佩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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