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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类别:金华市
 所属地:金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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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9月17日 星期五

朗读

关于农村住房改造试点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 朱志龙  方永林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市区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2009年以来,我区在部分乡镇街道的有关村进行了农村住房改造的试点工作。为有序推进该项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对去年的试点村开展了走访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综述如下:

    一、试点工作的现状、主要成效及启示

    (一)试点工作现状

    2009年,我区农村住房改造的试点单位,共涉及9镇7乡1街道,27个行政村,其中同属市级试点单位的有5个行政村,因此,实际为9镇6乡1街道,26个行政村。根据改造的项目内容,可分为4种改造模式。即,空心村改造型19个;搬迁安置型5个;城镇改造型1个;保护性改造型1个。截止到2010年7月底,全区试点村因住房改造需征地492.5亩,已征366.5亩,占总数的74.4%;需安置农户1673户,6289人,已安置621户,2272人,分别为37.1%和36.1%;应拆除旧房2340户,占地面积23.7万平方米,已拆除999户,10.87万平方米,分别为42.7%和45.9%;硬化村内道路任务6.32万平方米,已硬化5.8万平方米,占91.8%。其中征地已完成的有10个村,旧房拆除完成的有3个村,旧房拆除完成在70%以上的有6个村,50%以上的有4个村,20%~37%的7个村,2.5%~17.8%的3个村,尚启动拆除的有3个村。

    (二)主要成效

    一是改善了试点村庄的人居环境。第一,通过拆除破旧危房,使原本陕小的通道得到了拓宽;由原来高底不平的步行小路改造成宽敞平坦的汽车通道,同时开通了部分断头路,形成了既连接村内,又连接村外的交通网络,极大地方便了村民出行和运输需求。第二,通过拆除破旧危房,原本一些东倒西歪的残墙破瓦衰败现象得以根除,根据各自规划,利用拆除后的空余宅基,有的做上了花坛,有的改造成村民休闲活动的场所,有的用于安置建房。从而,进一步改善了村民的居住环境。第三,消除了安全隐患。原来每当台风暴雨来临之际,乡村干部都不得不走家串户动员避险,破旧危房拆除后,类似的安全隐患得到了根治。

    二是盘活和增加了有效耕地。在调查中发现原来有些村的自然村过于分散,既不利于村民管理,又浪费许多资源,如原罗店镇建新村有72个自然村,通过萎缩性管理,至今仅保留3个自然村,这不仅方便了管理,同时也为村民生产发展、生活改善创造了条件。同时通过搬迁后,还可复垦30~40亩耕地,节约了宝贵的土地资源。据不完全统计,本次试点的5个搬迁型改造村可复垦面积近达100亩。此外,通过空心村改造,也盘活了部分存量土地。如白龙桥镇的叶店村通过住房改造,不仅解决了拆房户的建房需求,同时还多出了20幢屋基,为今后增加集体收益,解决住房困难户留出了空间。

    三是缓解了农户建房难的矛盾。农民建房批基难是近年来农民反响强烈,呼声高涨的老大难问题。住房改造中,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农户,旧房又在改造拆迁范围内的,坚持以拆旧批新为动力,及大地调动了想建新房又无法得到批准的农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推进了拆除旧房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对拆除旧房后留下的宅基地,通过村集体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审核报批,再由农户分别按照统一设计图纸,统一楼层标高,统一外墙装饰,统一房屋立面来进行建设。从而使一些建筑规划有序、立面整齐,建筑风格新颖的农房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建房难的矛盾。

    (三)几点启示

    通过对旧房改造试点村的逐个走访座谈,我们认为,住房改造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但情况较为复杂,涉及到改造农户的既得利益,推进难度较大。因此,在实施过程中要支持“三个必须”:

    一是必须有一个坚强的村级领导班子。住房改造的难点是如何让拆迁户心甘情愿地拆除旧房。这个难点能否顺利突破,一要看村级班子能否形成整体合力,破解难题,齐心协力做工作;二要看班子成员在群众中的威望,能否得到群众信赖;三要看村级班子主要领导是否具有前瞻的眼光。调查发现,许多村早在前些年就置换出用于农房建设的土地,使得工作开展有了主动权。试点村中已完成70%以上拆除任务的6个村中基本达到了上述要求。

    二是必须精心准备,科学安排工作方案。磨刀不误砍柴功。凡是住房改造进展顺利的村,都十分重视《旧房改造实施细则》编撰工作。只有细则编撰详细、讨论充分、集思广益、公开到位,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白龙桥叶店村,光细则拟稿、讨论、修改就整整花了半年时间。正是由于准备充分、安排科学,该村应拆除的96户1.42万平方米旧房已全部拆除,且无一人上访。

    三是必须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相关政策。宣传工作是否做得到位,直接关系到我们工作的开展。对农民而言,搬祖坟、拆祖屋是大事,因此,在推进住房改造过程中,为了让群众充分理解相关政策,有的村花大力气,让农户到改造好的村参观学习;召开拆屋户主会动员宣传,组织村干部分户包干。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宣传,让被拆房主了解政策,明白意义,理解改造后的好处,从而保证了住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区住房改造试点工作,前期各地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也为今后工作的推进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但从调查座谈所反映的情况看,也还是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住房改造的进展不平衡。进展不平衡主要体现在旧房拆迁的速度上。调查中全部完成的有3个村,完成70%~90%的有6个村,完成50%~60%的4个村,完成10%~40%的有8个村,完成5%以下的2个村,尚未启动拆除工作的有3个村。有些村住房改造之所以进展缓慢,从客观原因看,是村级经济底子薄,无力垫付拆房所需的补助金,因而拆房难。从主观方面看:一是有的村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对拆房难度估计不足;二是村级班子换届将临,部分村干部存有既怕因拆房得罪人而在选举中失票,又担忧因完不成创业承诺而被群众抛弃的双重疑虑当中,存在畏难情绪;三是因杭长铁路线的征迁,也对沿线村的拆房进度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2.现行的建房政策和宪法,与农村客观实际存在较大差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们将城市周边村进行撤村建居,使得原本属于农业人口的农民一下成了城市居民。根据现行一户一宅的建房政策,原本身为农民的未婚大龄青年,在没有住宅的情况下,可新批90平方米的宅基地。而成了居民后在同等条件下,并已取妻生子,现在只能新批54平方米的宅基地,此外还有在外工作的非农人员,在农村尚有祖房,现因住房改造需要拆除,但又不能给予重新批基建房。因此,这部分人的房子,无论原房子在新规划的路中,还是公共使用的休闲广场、绿化坛内,都将无法拆除。因为宪法明文规定,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村民及村干部对这部分人都给予同情,认为以屋换基,无可厚非。然而乡、村干部又不敢承诺批基建房,这无疑使部分村住房改造规划无法全面实施,交通网络难形成,村容村貌得不到全面改观。

    3.“等米下锅”现象普遍,政策兑现不够及时。从本次调查座谈情况看:各地对资金拔付不及时,住房改造资金短缺几乎是所有旧房改造村的共同呼声。从客观上讲,是由于试点村的集体经济十分薄弱,绝大多数村对必须先支付的拆房补偿款都无力垫付,因此,“等米下锅”的现象及为普遍。同时市、区政府对已出台的旧房改造补偿政策未列入财政内、外预算。因此,政策的兑现率不高,年度拔付的额度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对此基层意见较大,反响强烈。究其原因,主要是区、乡村的财力十分有限,盘子小,底子薄,加之近年需财政支付的上升速度快,比例高,导致财政不堪重负。

    三、对今后住房改造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力度。农村住房改造工作是一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但由于情况十分复杂,涉及多方利益关系。因此,今后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对市、区两级农房改造的相关政策,及本村住房改造实施细则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被拆户的认同度,扩大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参与面。

    2.完善政策措施。对非农户的屋基批准,租房换基安置问题,要通过完善政策来化解类似的矛盾。对撤村建居身份转换和租房换基问题,我们建议争取享受市重点工程和城区拆房的安置政策。如城北荷花塘角、新狮后垅、城东东郊等地先后都进行了拆迁安置。同是撤村建居转换身份的人,他们拆除的是农房,安置的是国有土地,而住房改造,拆除的是农房,安置的同样是农房。为此,建议区政府积极争取住房改造的非农人员能享受到城区拆迁安置宅基地的政策,以此推进住房改造工作的全面实施。

    3.加强部门配合。区政府需做好协调,努力使规划、城建、国土、交通、水务、农林、邮电等部门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形成合力,为住房改造工作创造一个齐抓共管的局面。此外,需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树立典型,并在典型示范,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