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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采云间”杯“庆百年妇运 展巾帼风采”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妇联、区直机关妇委会:
为充分展示婺城妇女“半边天”的时代风采和昂首向上的精神风貌,竞显妇女新岗位、新业绩、新生活,向社会宣传妇女,提升社会对现代女性的认知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国上下喜迎“百年妇运”来临之际,中共婺城区委宣传部、婺城区妇女联合会、婺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举办“采云间”杯“庆百年妇运,展巾帼风采”摄影作品大赛。
一、大赛主题
以摄影艺术独特的角度,反映新婺城成立以来我区妇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勤劳致富、创业创新,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热心公益事业、扶贫帮困等精神面貌,反映妇联活动的各项亮点工作,体现婺城的妇女运动和妇女事业蓬勃发展。
二、参赛对象
婺城区籍摄影爱好者。
三、参赛规则
1、紧扣主题,反映婺城妇女的精神面貌,体现妇女工作的特色、亮点的作品,参赛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像素在1.5兆以上,作品一律制作为10×8英寸照片。组委会根据评委会审定正式通知入展和获奖作品的作者,联系电子文档或底片。
3、所有的参赛作品需标明作品标题和简要的文字说明,(不超过50字)并在背面注明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4、参赛作品应以纪实的手法进行表现,后期加工仅限于单幅剪裁和有限的色调、阴暗调整,不得采用数码技术等手段对照片进行拼接等加工,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5、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所有作品涉及的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自负。主办单位视所有参赛者均已遵守该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6、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稿,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
四、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入展作品20名。凡入展以上作品都由组委会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另,根据获奖和组织工作情况设组织奖若干名。
五、组织机构及评选方式
为确保“采云间”杯“庆百年妇运,展巾帼风采”摄影大赛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成立活动组委会。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委会主任:傅关福
副 主 任:李 英 叶秀春 陈锦章
委 员:陈 英 陈汝平 叶爱莲 徐美珍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妇联,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摄影专家和主办单位领导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六、作品交送时间、地点
参赛作品必须于2010年1月28日以前寄送婺城区妇联陈英或婺城区文化馆(解放东路550号)三楼叶爱莲收。
邮 编:321000
联系电话:82338759 13566769209(虚拟网669209)
13957966506(虚拟网686506)
邮 箱:928690157@qq.com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宣传部
金华市婺城区妇女联合会
金华市婺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0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