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6日 星期二
朗读

农村八类人员不得承包承建本村工程
婺城区出台有关规定——
本报讯(通讯员 张建华)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婺城区纪委、监察局会同农办、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审计、农林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禁止村干部及近亲属承包承建本村地域范围内工程的通知》,明确村两委干部、村经济合作社干部、村财务人员、村监委会成员及上述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等八类人员,不得承包承建本村地域范围内的由政府或村集体出资或部分出资且由村集体负责实施的工程项目。同时,规定上述人员不得以挂靠工程建筑企业、假借他人名义、与他人合伙及受聘于中标单位担任项目经理等形式,变相承包承建本村地域范围内的工程。
为确保“禁包令”落到实处,《通知》要求列入禁止范围的村干部必须就不承包承建本村地域范围工程、严格管好近亲属、加强工程日常监管等事项作出承诺,并要求参与村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的企业或法人签订承诺书,承诺不为工程所在村的村干部及亲属代理招投标或向其转包、分包,否则一律列入“黑名单”。另外,还就工程招投标审查、标后管理、资金拨付、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据悉,区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检查,严肃查纠违反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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