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0日 星期五
朗读

2011年婺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分政策介绍
一、不予报销的医疗项目和药品范围
(一)不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项目
1.各类纠纷、吸毒、自杀、自残、酗酒、斗殴等行为造成伤、病的医药费;
2.家庭病床、镶牙、整形美容、矫形手术和器具、计划生育四项手术、产妇分娩、不孕不育症、输血互助金、医疗事故以及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药费用等;
3.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以及因第三者原因造成伤害所支付的住院医药费,邀请区外专家会诊的有关费用;
4.住院床位超出普通病房标准(每天每床30元)的部分。
(二)不予报销的药品(保健品)
(注:诊疗项目和药品具体参照浙江省城镇医保目录执行。)
(三)不予报销的医疗机构:非定点的营利性医疗机构、门诊部、个体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
二、我区合作医疗定点医院有哪些?
◆区属医院(26家):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罗店、雅畈、安地、琅琊、蒋堂、竹马、长山、箬阳、沙畈、塔石、莘畈、白龙桥、乾西、汤溪、罗埠、洋埠;新狮、城东、城中、城西、城北)、婺城区第—人民医院、婺城区第二人民医院、婺城区妇幼保健院、区疾控中心(结 核病特殊门诊)、区计生站。
◆市属医院(12家):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人民医院、金华广福医院、金华市中医院、金华市第二医院、金华市第五医院、金华市妇幼保健院、文荣医院、中国水电十二局医院、金华眼科医院、金华艾克医院、金华博爱医院。
三、婺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流程

四、2011年度个人缴纳基金筹集工作安排
◆新农合基金征缴时间到2010年12月25日止。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不能补交。
◆乡镇(街道)、村负责收缴个人缴纳基金(每人每年80元)。农民在截止时间前在户籍所在地的村交费参加。
*2011年度的“合作医疗卡”信息将根据2011年度合作医疗基金收缴情况进行更新,对2011年度不参合的人员“合作医疗卡”信息系统将会自动锁定,也就是不参合的农民即使有“合作医疗卡”也不能报销。
◆各乡镇(街道)、村将负责新参加合作医疗人员(简称新增人员)“合作医疗卡”的发放工作,参合人一人一卡(免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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