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3月0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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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住宿费
减轻我区农民负担100多万元
本报讯(通讯员 查金如 江虹霞)近日,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通知指出,公办学校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住宿费从2010年春季开始予以免除;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的后勤服务,仍按服务收费进行管理;民办学校暂不列入免费范围。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住宿管理,优先照顾确实有困难的学生住宿,确保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住宿费工作顺利实施。此项举措又可减轻我区农民负担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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