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4月2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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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出口信用保险实现“全风险覆盖”
为出口外贸企业保驾护航
本报讯 (记者 胡甦窕 通讯员 汪燕) 日前,记者从婺城区经贸局了解到,今年婺城区外贸出口企业全部纳入到了信保承保政策“全风险覆盖”,保险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即出口保险日期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的所有出口(但不包括已向浙江信报单独投保的出口)。这是继去年实现出口信用保险“全风险覆盖”后,婺城出口企业第二次实现“全风险覆盖”,为出口外贸企业保驾护航。
婺城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全风险覆盖”的实施,意味着除了已经向浙江信保投保以外的所有企业的出口,在1月1日至6月30日这一时期内,由市财政承担保险费,统一向浙江信保投保。出口企业不需要办理任何投保手续,当出口企业发生货款损失,均可以按规定条件向浙江信保索赔。而企业要做的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发生以后,及时向信保公司书面提交《可能损失通知书》,并在四个月内向浙江信保提交《索赔申请书》和《索赔单证明细表》,同时到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全风险覆盖”特殊承保政策备案登记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