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6月22日 星期二
朗读

如何办理“老农保”转“居保”?
昨日,婺城区的方大伯来电咨询:“我老伴以前缴纳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老农保’),现在又申请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居保’),想知道这两种保险能否并列享受?如不允许,能否进行转化?”
方大伯介绍,他妻子今年57周岁,于2008年参加“老农保”,目前已缴纳保险金4万元。现在,他妻子申请参加了“居保”,因此想了解“老农保”转为“居保”的具体政策。同时,方大伯还有疑问:“老农保”转为“居保”后,转化部分能否与正常缴纳的“居保”一样,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政策性调整?
针对方大伯所咨询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婺城区农保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目前已经在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以并列(或者说“同时”)享受“居保”养老金。不过,方大伯的妻子今年是57周岁,未达到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年龄。这种情况,她可以申请将“老农保”转化为“居保”缴费年限。具体的转化方法为:
“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总额÷“居保”实施当年(即今年)各缴费标准平均数=转化后的“居保”缴费年限。需要注意的是:折算后的缴纳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但最长不超过15年。
方大伯妻子的“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总额为4万元(未计利息),根据公式计算出的结果明显大于15,所以根据规定将转化为15年的缴费年限。当然,转化后,原“老农保”的4万元(加上利息)个人账户储存金额将全部转入“居保”的个人账户内。同时,在“老农保”转为“居保”后,即可正常接受“居保”养老金待遇的政策性调整。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拨打婺城区农保处电话0579-82367663咨询。(记者 姜景芳) cr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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