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8月19日 星期四
朗读

不同意转岗就待岗学习?
劳动部门:这种做法不妥
“最近,我所在的企业调整员工工作时间,从8小时/天改为12小时/天。我不同意新的工作时间,结果企业安排我待岗,每月只发给最低工资。”昨天下午,读者吴先生赶到《今日婺城》编辑部,反映了他的遭遇。
吴先生介绍,他于2005年3月到婺城区一家化工企业上班,做的是车间里的生产工作,劳动合同1年一签。根据双方约定,吴先生每天工作8小时/天,分早(8:00~16:00)、中(16:00~次日00:00)、晚(0:00~8:00)三个班次,每个班次上两天,然后轮休两天,月工资1700元。今年8月初,该化工企业决定将三个工作班次调整为白班(8:00~20:00)和夜班(20:00~次日8:00)两个班次,也就是说,要求吴先生等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在上完一个白班和一个夜班后,安排休息一天。
对于调整后的工作时间,吴先生觉得“人吃不消”,于是找领导提出了反对意见。没想到,领导表示,若吴先生不愿上新班次,那就给他换岗“去浇花、打杂”。吴先生不愿意换岗,企业人事部干脆给他发了一张“待岗通知书”,说因吴先生“不同意执行公司决定”,所以通知其待岗,“待岗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费980元(每月)”。
对于企业的决定,吴先生相当恼火:“企业要调整员工的劳动时间,这不是应该和员工协商吗?既然协商不成,我愿意拿一笔补偿款走人。现在,企业不让我走人,搞出‘待岗’的花招,还要求我待岗期间每天呆在企业里,让我觉得这是在逼迫我自动辞职,以省下那一笔补偿款。”
相关回应
企业:该员工不遵守制度,所以安排其待岗学习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该化工企业的工会主席桑先生。桑先生承认,企业于近日起安排吴先生“待岗学习”。他说:“将‘三班倒’的工作时间改为‘两班倒’是企业研究决定的,他(指吴先生)提出反对,领导答应给他换岗,他还是不答应。由于他是老员工,领导希望留他继续工作,这才决定让他待岗学习。待岗学习的地点在企业行政楼,学习内容是企业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如果经过3个月学习,他还是不能转换思想,那么,该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就得解除劳动合同。”
桑先生同时解释,企业答应给吴先生换岗,但未说过所换岗位是浇花或打杂,只是“准备双方协商确定”。
劳动部门:待岗的做法不妥
对于该化工企业的做法,婺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郑显军认为“并不妥当”。他表示,将“三班倒”的工作时间改为“两班倒”,这应该属于转岗的情况。法律规定,企业安排员工转岗,必须经员工本人同意,然后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同意转岗,同时客观原因已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的,企业在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郑显军建议吴先生就此向辖区人事劳动仲裁院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 姜景芳 实习生 戴佩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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