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9月0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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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徇私枉法案
本报讯(记者 周玉南 通讯员 吴挺笑)9月1日,婺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原永康市公安局副局长吕军伟涉嫌徇私枉法罪案。
吕军伟,2005年1月担任永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2007年9月担任永康市公安局副局长。因本案于2009年12月28日被刑事拘留,今年1月11日被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永康市公安局为办理陈方等人寻衅滋事一案,成立了以该局治安大队为主的专案组,时任治安大队大队长的被告人吕军伟任专案组组长。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承办该案的民警发现陈方等人寻衅滋事一案中,徐征勇系纠集指使者,亦涉嫌寻衅滋事犯罪,曾数次向被告人吕军伟请示如何处理。被告人吕军伟碍于与徐征勇的交情,均示意承办人将该案“放一放”,导致专案组未对徐征勇采取任何的侦查措施,从而使得徐征勇一直逍遥法外。之后数年,徐征勇继续实施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破坏选举罪等一系列犯罪,直到2008年11月1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另外,被告人吕军伟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