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02日 星期三
朗读

敢啃“硬骨头”的执行法官
“执行难”一直是法院工作的大难题,但婺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指导员朱志福坚守公平公正,在情法交融中成功化解了这个难题。
今年7月,朱志福被调到婺城法院执行局。在此之前,他是法院分管民事审判的法官。“尽管朱法官在执行庭只有短短的四个月,但四个月里,在他手上结掉的案子比执行庭一些法官一年来结掉的案子都要多。”朱志福的一个同事不无羡慕地对记者说,而且他执结的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差错,也没有一起因执行不力导致矛盾激化。
破解执行难,朱志福靠的是执著。今年7月份,王某与承包工程的包工头陈某因劳动报酬发生纠纷,法院审理后判令陈某限期偿还所欠劳动报酬连同利息共2700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一直没有自动履行,案件申请人心急如焚。朱志福接受该起执行案后,仔细分析案情,发现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便多次打电话与陈某进行沟通。陈某口头应承,却迟迟不见还款行动。“刚开始他说自己在杭州陪父亲看病,一两个月后说自己在河南,之后就电话也不接了!”朱志福说,他前后打了七八十个电话。后来,申请人告诉他陈某的居住地后,他又多次亲自上门去找陈某。在法律的威严和朱志福的坚持下,陈某彻底打消侥幸心理,偿还了拖欠的民工工资。
“我们诉讼之前想了许多办法都没有用,还是朱法官办案能力强。”申请人拿到这笔拖欠了大半年的工资后,激动得不敢相信是真的。
其实,每一个执行案件所要做的事件都很繁琐,既花时间又花人力物力,而且效果不明显。比如到银行冻结、划扣当事人存款,由于当事人的存款往往分多家银行,开户行又可能在各个县市,加上银行的手续复杂,划一次帐通常需要一个小时,甚至更多时间。有一次为了执行一案件,朱志福和同事先后到兰溪、义乌、金华市区三个不同银行去划帐,花了一个下午时间,划到的帐却不足标的额的3%。“不管怎样,我们都要去做,这是对申请人负责。”朱志福说。
解决执行难,有时候还必须依靠智慧。今年3月11日,蒋堂镇某村委会和经济合作社诉滕某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案被告滕某对法院判决确定的应付承包金73.5万元和违约金5万多元一直未履行。当时承办执行法官找到其经营的砖瓦厂,见虽在经营,但所雇佣的七、八十名员工的报酬未付,如对砖瓦厂的经营权进行查封,很可能引发其他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未能找到滕某能够进行处置的财产,该执行案陷入僵局。案件交由朱志福办理后,朱志福与其他执行人员经多方查找,发现滕某在该案诉讼过程中转出或提取大量现款。同时,还查到滕某系江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无视法院公文,仍以借款的名义将股权转让给了刘某,致使本案不能完全有效的得到执行。滕某的这一行为已触犯有关刑法规定。朱志福当机立断,申请公安机关对滕某予以刑事拘留,滕某慑于法律威严,在刑事拘留期间通过家属,先后分4次履行了全部承包金和违约金。
采访时,朱志福说,实际上,每个案件当事人都是讲法律讲道理的,只要法官在执行工作中把心摆正了,以法律为准绳,以真情换真心,就没有解不开的心结。
(记者 胡文英 通讯员 吴挺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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