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1月15日 星期五
朗读

树立四种意识,培养大学生“村官”
□ 徐建陆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和社区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回顾总结近三年来的大学生“村官”教育管理工作,笔者深深体会到,要使大学生“村官”健康成长,真正成为组织放心、农民群众欢迎的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使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逐步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大学生“村官”队伍。组织上要树立以下四种意识:
人才意识。大学生“村官”接受过比较系统的高等教育,又是从竞争性选拨中脱颖而出的,应该是同龄人中比较优秀的,组织上首先要把他们作为新农村建设不可多得的人才来对待,不能简单地把这项工作看作只是解决一部分大学生就业的问题。只有组织上把他们定位为人才,才能从一开始就重视、关注他们,进而积极地培养和使用他们,使他们更好更快地适应农村基层工作,更好更快地健康成长。否则,若对他们定位有偏差,就会忽视他们,出现放任自流的现象,也会挫伤大学生“村官”的积极性,进而影响他们的成长成才。
早育意识。大学生当“村官”,除了解决就业问题,也希望通过“村官”经历磨炼意志、砥励品格,在“村官”岗位上有所作为、成就事业;组织上选聘大学生“村官”,是希望把他们培养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培养成为熟悉农村基层情况、与农民群众感情深厚的基层干部,农村基层也确实需要这么一批学历高、素质好、有热情的大学生优化基层干部的整体结构,无论从大学生“村官”自身成长的要求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现实需要,都要求组织上对大学生“村官”及时培养,帮助其规划职业生涯、帮助其强素质长本领,在抓住机会转型升级(考公务员、事业人员)、珍惜岗位有所作为两个层面进行指导和培育。
使用意识。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作用,是培养大学生“村官”的根本目的,也是大学生“村官”融入基层的有效途径。在大学生“村官”的培养工作中,必须坚持把使用贯穿始终,在使用中提高大学生“村官”的素质,在使用中为大学生“村官”搭建展示才华的舞台,在使用中为大学生“村官”找到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在使用中促使大学生“村官”成长为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的人才。
严管意识。由于部分大学生“村官”中“就业跳板”意识的存在以及农村和社区工作相对比较艰苦,要真正使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除了组织关心外,还需要完善机制管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激励人,使大学生“村官”工作有目标、考评有依据,干事有激情。
(作者系婺城区机关工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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