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6月0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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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获30万元资助
婺城区2009年度服务业引导资金资助(奖励)项目开始申报
本报讯(记者 周玉南 通讯员 庄福成)2009年度婺城区服务业引导资金资助(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已于日前启动,凡符合《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的项目单位均可向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和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据悉,此次资金补助申报项目包括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投资补助和规模(品牌)奖励补助两大内容,涉及生产性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等多种领域,资助金额最高可达30万元。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制造企业二、三产分离,三产企业获得独立法人资格的,其利润形成地方财政收入部分,可申请在三年内全额返还。
据了解,申报单位需根据各自的情况填写“婺城区服务业引导资金投资补助申请表”或“婺城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模(品牌)奖励申请表”,备齐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星级或定级的文件、证明,年度审计报告及会计决算报表,2009年度企业纳税情况证明,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材料一式三份,分别送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和所属行业主管部门。
具体申报细节请咨询各乡镇、新狮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或区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79-82307142、0579-82358056。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30日,请相关项目单位抓紧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