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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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办理首起本地籍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
本报讯(记者 戴建东 通讯员 严婕)近日,婺城公安分局办理了辖区内首起本地籍社区戒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婺城辖区本地籍吸毒人员林某(男,21岁)因吸食毒品冰毒被婺城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查获,并责令其在社区戒毒两年。
据林某交代,因其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在社会上认识了一些和他一样的无业人员,并学会了吸毒,从今年3月份开始,林某基本每天都要吸食部分毒品,并已成瘾。在7月份查获后,他曾为自己的行为留下了悔恨的泪水,但极其深重的毒瘾让林某在接受社区戒毒的同时又复吸了。9月12日,林某因吸食毒品被婺城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5天。拘留期限到期后,婺城公安分局作出了对其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个20出头的青年,因为无所事事和法律知识的缺乏,就这样走上了违法犯罪之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有关规定,在初次吸食毒品被查获后,根据其毒瘾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对其实行社区戒毒,在社区戒毒期间因复吸的要对其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cr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