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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向公众发布告知书
浙江甲流死亡病例增至7例 疫苗不良反应269例
七大症状识别甲流重症
据浙江省卫生厅通报,11月23日-11月29日,浙江全省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1725例,住院治疗366例,死亡3例。
截至12月2日,浙江省累计报告重症病例278例,治愈50例,死亡7例。
浙江省卫生厅称,流感哨点监测结果显示,上周流感样病例占门诊就诊总数百分比为10.78%,较前一周(11.21%)略有下降;流感病例占流感样病例的比例为67.41%,较前一周(69.61%)有所下降;甲型H1N1流感阳性标本占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标本的比例为99.33%,较前一周(99.60%)略有下降。
截至12月1日,浙江省累计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1041337人,共收到与甲流疫苗相关的不良反应269例。不良反应总体较轻,大都不需治疗即可自行消退。
针对当前我省甲型H1N1流感进入高发期的现状,早期发现、早期抗病毒治疗是有效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的关键。为了让公众了解早期识别甲型H1N1流感重症的基本知识,根据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和专家的建议,省卫生厅今天特意发布《关于早期识别甲型H1N1流感重症的告知书》。
告知书指出,下列5类人群出现流感样症状后,易发展为重症病例,应尽早去医院诊治:妊娠期妇女;伴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等免疫功能低下者,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肥胖者;年龄在5岁以下的儿童(年龄在2岁以下的婴幼儿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年龄在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同时,如果出现咳嗽、发热等流感样症状后,发生以下7种情况之一者,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需住院治疗:持续高热3天以上;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或胸痛;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青紫;反应迟钝、嗜睡、躁动、惊厥等;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医学检查有肺炎征象;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省卫生厅同时提醒,流感轻症患者与别人交流时注意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主动戴上口罩。如果医生要求患者住院治疗,请患者和其家属配合做好住院治疗工作,早期治疗非常重要,千万不要延误治疗时间。
预防甲型H1N1流感,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流水+肥皂)、常通风、不扎堆、少摸脸、勿揉眼、健身体。咳嗽或打喷嚏时请用纸巾或手臂遮挡,纸巾请丢入垃圾桶。
(据浙江在线)
卫生部:甲型流感占流感比例超过九成
昨天,卫生部通报,上周境内31个省份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12500例,住院治疗3765例,死亡74人。流感哨点监测结果显示,上周境内流感病例占流感样病例的比例为57.7%,与前一周(55.9%)相比略有上升;甲流病例占流感病例的比例为91.0%,与前一周(89.8%)相比有所上升。
(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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