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6月24日 星期四
朗读

学生是教育学生的重要力量
教育随笔
红湖路小学 郎建胜
我们讲起教育,经常提起的一种说法是“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当来自学校、家庭与社会的教育力量能够和谐统一、形成合力时,教育的力量才能充分地放大,教育效果才能巩固。不过来自学生的教育力量是不容忽视的,让学生教育学生常常起到其他教育力量所不能替代的作用。
这里所说的“让学生教育学生”有两层含义:一是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相互教育,学生集体的舆论、来自同伴的赞赏与批评等都对学生的言行具有重要的影响;二是学生对自己的自我教育,任何来自外界的教育影响只有转化为学生自身的内在需求,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每个人都希望能够得到他人与社会对自己的认可与尊重,为此他就要不断地完善自己,发展自己,小孩子更是如此!作为教育者要充分地挖掘与利用孩子这种与生俱来的“自我完善”的欲望,要让孩子感受到老师对他的尊重,让他感觉到“我是一个好孩子”。作为教育者还要引导学生为“继续做个好孩子”、“做个更好的孩子”而努力。这样作为教育者的教育要求就能够转化为学生内在的动力,使教育达到预期的效果。可是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有的老师常在有意无意地摧毁着学生“成为好孩子”的期望,尤其是当学生犯错误时,常被老师揪住不放,被批得体无完肤、无地自容。老师的愿望当然是好的,也许是想让孩子充分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进而承认错误、改正错误,但客观的效果却并不如老师所想象的那样!因为学生的尊严被无情地摧毁,他的校园生活没有了“体面”,在老师一次次的“无情打击”之下,他丧失了“成为好孩子”的信心,于是破罐子破摔,放弃了努力,甚至产生逆反心理,与老师对着干。当一个孩子抱定“破罐子破摔”的想法时,任何教育都将对他无能为力!因此我们提出一个口号:“让每个学生都拥有体面的校园生活”。一方面我们通过各种方式让老师体会到“撼卫学生尊严”的重要性,真正树立尊重学生的意识,另一方面通过一系列的具体举措来落实这一理念。
从以“改正缺点”为主的教育向以“宏扬优点”为主的教育转变。我们坚信每个孩子都是与众不同的,都有着自己的优点与缺点。人们喜欢把教育比作是种庄稼,学生的优点是田里的庄稼,缺点就是田里的杂草。杂草多了庄稼就长不好了,庄稼长好了杂草也就少了。教育应该以“哺育庄稼”为主呢,还是以“清除杂草”为主?在不同的教育理念的指导下会有不同的选择。我们认为明智的选择应该是以“哺育庄稼”为主,适当地除除杂草。因为,种庄稼的主要目的是要让庄稼长得好,至于杂草,只要它不影响庄稼的生长,我们似乎可以不必太顶真。另外,杂草是不可能完全地被清除的,如果我们抱着“完美主义”的思想,一味地忙于除杂草,就很容易忘记关照庄稼的生长,那就迷失了方向而本末倒置了。以此来类比教育,我们就要坚持宏扬学生的积极因素来抑制其消极因素。我校实行荣誉申报制度就是要引导教师、家长以及学生自己充分挖掘并宏扬每个学生的优点,让每个孩子都相信自己是个好孩子,让每个孩子都自信起来,我们明确地提出要求:要让每个学生都拿着属于自己的奖状回家。
从“服从教师”向“服从规则”转变。好的教育让每个孩子都成为他自己的老师,老师应逐步引导孩子学会自我教育,这就要求老师要有意识地帮助孩子逐步形成自身的价值体系与是非观念,知道什么是好的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好的不能做的。目前我校正在努力推进"公民教育",重点就是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我们编制了《红湖路小学公民教育大纲》,制定一些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学生在校的各项权利与义务,使每位学生心中有一杆秤,知道在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在师生中树立“规则”的权威,判断是非的标准是“规则”而不是教师的态度。
从“单向评议”向“多向评议”转变。评议既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手段,也是重要的教育手段。单向评议是指教师对学生的评议,教师是评议者,学生是被评议者,学生处于被管理、被控制的地位,不利于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我校制定了《红湖路小学评议制度》《红湖路小学学生申诉制度》,赋予学生评议权与申诉权,学生可以评议学生,学生还可以评议老师,当老师言行失当时,学生还有权管老师。这样,师生之间真正确立一种民主平等的新型关系。
实践表明,教师若能真正地尊重学生,坚持以宏扬优点为主,精心保护学生的自尊与自信,让每个学生过上体面的校园生活,就能有效地激发学生自我发展的动力,使学生成为教育学生的重要力量,我们的教育也就能事半功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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