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6月24日 星期四
朗读

夫妻间的财产协议,法律效力咋规定?
于情于理
近日,读者小刘给《今日婺城》新闻热线82225333打来咨询电话:“我丈夫喜欢赌博,我担心自己的血汗钱会被他拿去偿还赌债,所以和他进行了协商,准备写一份家庭财产的归属协议。请问,这种协议能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小刘介绍,她丈夫是农民,比较勤劳肯干,脾气也不错。可是,他有赌博的陋习,平时经常会去“小搞搞”,输赢一般都在500元以下。不过,丈夫也出现过几次大赌,一下子就输掉了一两万元。小刘对此非常反感,几次三番劝丈夫戒赌,都没有成功。这种情况下,小刘的日子过得提心吊胆,生怕丈夫哪天又去豪赌一番,“把家给败了”。
小刘说,自己和丈夫的感情还算好,两人除了偶尔会因赌博的问题吵架外,没有其他矛盾。另外,两人目前已有一个6岁的儿子,聪明、活泼,所以小刘并不希望和丈夫离婚,让儿子失去健全的家庭。面对这种情况,小刘和丈夫进行了协商,决定写一份家庭财产的归属协议,“万一丈夫赌博输大了,不允许拿不属于他的钱去还赌债”。小刘表示:“我并不是不讲理的人,我要写家庭财产的归属协议,主要为了保护由我和母亲一手操持的养鸡场。这个养鸡场虽然办在我名下,可我母亲一直在养鸡场帮忙。可以说,这个养鸡场是我和母亲共同的心血,而且我丈夫从未对养鸡场出过力。我希望通过协议,确定这个养鸡场的所有权属于我个人,它所带来的收入也归我个人名下。此外的其他夫妻共同财产,仍属于我和丈夫共有。”
律师说法
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旭亮认为,《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前及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因此,小刘和丈夫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不过,夫妻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善意主张。也就是说,只要小刘丈夫的借款行为发生在两人的婚姻存续期间,作为善意的债权人起诉后,在小刘夫妻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拿小刘的养鸡场或其收益抵债。当然,在小刘的养鸡场或其收益用于抵债后,小刘可以向丈夫追讨损失,主张权利。另外,赌博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不予保护,所以夫妻一方因赌博欠下的债务肯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小刘只要证明丈夫所借钱款用于赌债,可以要求丈夫个人承担偿还义务。 (记者 姜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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