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9月2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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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国旗 迎国庆
婺城号召严格按照《国旗法》规定升挂国旗
本报讯(见习记者 徐逢迅) 国庆临近,昨日,记者在市区西市街上看到,色彩鲜艳的国旗已提前挂于金贸大厦、中华广场和恒大百货等一些大型商场门口,随风飘动的五星红旗烘托出了浓浓的节日气氛。
在第61个国庆节即将到来之际,婺城区委响应省委、市委在国庆期间开展“五星红旗升起来”活动的号召,积极推进全区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大力营造热烈喜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将活动落实到全区各城乡。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国家主权和尊严。在重大节假日特别是国庆期间升挂国旗,是对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通过开展“五星红旗升起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国旗意识,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增强祖国荣誉感和民族的自豪感,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珍惜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为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因此,在国庆期间升挂国旗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婺城区委、区政府规定学校、医院、车站、旅游景点、大型建筑工地原则上要升挂国旗,呼吁社区居委会、城镇居民小区、居民院(楼)、中心集镇、村民委员会等有条件的场所升挂国旗,并动员区内个私企业也要升挂国旗。
升挂国旗是一项庄严而神圣的工作,看似简单却不能马虎,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要求进行升挂。其中,《国旗法》第十二条规定,升挂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第十七条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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