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2月09日 星期二
朗读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年2月 3日在金华市婺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院长 金新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区人民法院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和2010年工作意见,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我院在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不断强化各项审判职能,狠抓法官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一年来,我院围绕“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发挥审判职能,提升审判质量。共受理各类案件16059件,办结15639件,再创历史新高,同比分别增加4.88%、4.30%,结案率为97.38%。
2009年,面对金融危机给我区经济带来的深刻影响,我院开展能动司法,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妥处涉企纠纷,切实帮助企业渡难关。对涉及市、区重点企业的案件,着重调解,慎用保全措施。耐司康、金丽达、晟元、爱斯曼等重点企业案件均得以妥善处理。着力审好涉及重点工程和三农领域案件,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在九峰水库移民、金西开发区拆迁、婺城新区建设中,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妥善调处纠纷,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审慎处理农村土地流转、相邻权等“三农”案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开展“双服务”活动,送法上门。院领导带头蹲点调研,为我区经济发展献计献策。成立法律咨询组,深入学校、企业上法制课,为基层提供法律帮助。开展诉前、诉中和诉后走访,为企业提供多方位法律服务。
——刑事审判坚持依法惩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审结876件,对1384名被告人作了有罪判决。贯彻“严打”方针,积极参加党委统一部署的打击“两抢”犯罪专项活动,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审结此类案件142件249人。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保障我区经济健康发展,共审结75件125人。加大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腐败犯罪的打击力度,推动反腐斗争深入开展,共审结10件16人。在全国率先开展手机扫黄和网络专项整治,净化了信息网络空间,共审结23件26人,最高量刑为十年零三个月。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较轻的罪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理。积极开展附带诉讼调解工作,成功调处204件,有效调解率为80%。注重保护被告人权利,共为104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为23名聋哑人聘请翻译;为86名家境困难被告人出资鉴定。
——民商事和知识产权审判注重协调沟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共审结民商事案件9995件。加强巡回审理,开展假日法庭、巡回法庭,上门处理赡养、邻里纠纷,共巡回办案132起。加大调解力度,全年调解、撤诉5409件,占已审结案的54.12%,其中418件在立案后七日内解决。妥处敏感性案件,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拓宽立案广度,把握案情深度,选准矛盾角度,务求三个效果的统一。在国庆前夕,稳妥处理了一起新疆籍原告借贷案,及时平息一百多名新疆人的群体事件,避免可能引发的民族矛盾。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共审结27件,其中调解、撤诉25件,占92.59%,极大的方便了权利人依法维权,有力促进科技创新,也优化了我区投资环境。
——行政审判着力发挥监督和保护职能,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审结行政案件30件,其中和解后撤诉10件,撤诉率为38.46%;审查和执行非诉行政案件402件。倡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共有七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加大非诉行政执行力度,大力支持城建、规划、计生等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先后在五百滩、孙家里开展声势较大的拆迁活动,在拆迁中以“政策攻心为主,强制措施为辅”,得到社会各界好评。积极引入行政争议协调机制,化解官民矛盾。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开展司法建议回访和败诉案件通报,切实指导依法行政。
——执行工作突出强制职能,确保司法权威。共执结4655件,同比增加16.3%,实现执行标的总额12 551.43万元。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采取节假日或早晚突击执行、召开被执行人大会等措施,努力破解执行难。2009年2月10日零点,根据上级党委和市中院的统一部署,在全区乡镇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零点行动”,共查获被执行人11名,1起案件当场履行完毕,10名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取得好的效果。注重执行实效。尝试由律师持法院调查令调查财产情况,提高执行效率;采取以租代执等“放水养鱼”方式激活有潜力企业。借助联动机制,提高异地执行案件执结率。共为我区企业赴外地执行到位8000余万元。4月28日,我院与磐安法院联合行动,对浙江磐安某公司厂房进行强制执行,使搁浅四年之久的四起案件共58万元全部执行完毕。开辟了催讨工资“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548名工人追回被拖欠工资和补偿金147万余元。强化执行刑事制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联系,对拒不履行、拒不协助执行及暴力抗法的,依法及时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撤销缓刑。
——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努力减少不和谐因素。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在媒体上发表稿件370余篇,在部队、学校召开公判大会3次,为20多所学校、企业上法制课23次,使近2万名师生员工受教育。针对治安隐患和管理漏洞,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56条。推行缓刑犯、未成年犯帮教制度,定期回访考察,巩固审判效果。先后走访帮教76人次。关注弱势群体,对87名经济困难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减交、缓交诉讼费30余万元并发放司法救助金。积极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被区委组织部评为困难职工结对帮扶工作先进单位。
——立案信访着重优化服务,为民解忧。开展一站式立案服务,热情接待,耐心答疑,指导诉讼;推行便民立案制度,巡回、预约上门立案25次。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出台《涉诉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等三规定,完善庭长值日和院领导值周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强化判后答疑,提高初信初访处理成效。依靠党委领导,加强与人大、政府的联系,积极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对重点上访老户,建立“信访档案”,长期监管;对重大信访案件由院领导包案;对可能越级访的,及时采取措施,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我院被市政法委评为金华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二、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大力推进法院改革
2009年是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实施第一年,我院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在诉讼程序、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完善。
——审判体制改革走向深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了51名人民陪审员,优化结构,强化培训,提高参审率,全年参审案件1062件。开展专业化审判,成立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和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等合议庭,提高审判质效。规范了审判委员会案件讨论工作。改革议事规则,审委会委员在讨论重大案件决策前,参与调查、开庭和调解,突出审委会指导作用,同时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健全审判长负责制,出台《审判长选任办法》,遴选一批优秀审判长,提高合议庭水平。完善审判监督机制, 全程监控和管理案件质量、审限,强化案件裁判统一性、质量评查和审限督查工作。建立庭长“一读三评”机制,加强庭长业务管理职责,通过对所在庭人员办案指标、庭审质效、裁判文书的读评,促进了审判质量,也有利于强化庭务管理。
——审判运行方式不断完善。出台了《诉讼文书送达流程规定》,着力规范文书送达工作。实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公开开庭率达97.23%。在裁判文书中公开法官判案理由,增强裁判透明度。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民商事案件中有73.48%是以简易程序结案。积极推行刑事普通案件简便审,节约司法资源。完善速立速裁机制,以快递、即时、上门、巡回、网络等方式速立案件,设导诉法官答疑解惑,引导当事人诉前调解,及时化解纠纷。积极创新调解方式,方便群众诉讼。有32件案件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调解结案。
——执行工作机制日益健全。强化执行公开,公开执行听证和裁决文书,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推行“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将执行工作及执行法官分段分组,优势互补,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加强执行监督,出台了《执行案件流程操作规定》,将执行实施、调查与裁决权相分离,并分组行使,各组分工负责,相互监督。完善执行财产处理流程。制定了《关于拍卖、变卖案件的评估、拍卖机构选定的流程管理》,评估、拍卖机构在公开场合以抽签方式随机选定,使财产变现在“阳光”下运行。
——诉调衔接工作进一步拓展。增设诉调衔接工作平台。将立案庭人民调解工作室升格为调解中心,另在三个法庭增设调解工作室。全年成功化解398起纠纷,其中有312起纠纷应当事人要求,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协议。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工作启动并初见成效。自9月底,我院交通事故巡回庭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调解,在调解中发挥各自专长,共调处纠纷413起。规范了人民调解指导工作,选派27名业务骨干兼任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实现无缝对接,强化指导。全年共指导调解纠纷242起。10月份,我院被金华市委、市政府授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司法硬件水平持续提升。在上级法院及市、区两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大楼债务得以清偿。审判法庭数字化建设基本完成,公共区域监控已投入运行。在金